哪些人可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?
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,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,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。
到哪里办理居住登记?
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。
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
1、填写《居住登记信息表》;
2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(验原件);
3、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:
4、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,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;
5、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,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;
6、居住在单位、学校集体宿舍的,提供单位、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。
另: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,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。近亲属,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同胞兄弟姐妹。